營運方針條文增修細則
向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 (推薦辦法)-[重新推薦辦法]
- ※任何助理主管(AS)以上積極直銷商都可以重新推薦加入永久已二年而無任何活動且未購買任何永久產品之助理主管(AS)以上直銷商。
被重新推薦之直銷商(即更改上線者)要從新直銷商(D)開始作起,其原有的下線直接隸屬於其原來上線,即不隨其換線而變動。所有國內及海外國家的舊線都不能被保留,同時被重新推薦的獨立直銷代理商也不會被算入成為年終分紅或其他獎勵的合格線,也不可被列入計算成為分紅獎勵的新線業績。 - (推薦辦法)-[一般推薦]第一條
- ※本公司既不授予專賣權,亦無專賣區之規定。所有助理主管(AS)以上直銷商均可於經本公司核可之創業說明會中推薦他人擔任直銷商。…………………………(此條文以下同原營運方針).
- (營運方針)-[參加資格]-(永久直銷商)第四條
- ※新直銷商(D)可以直接以優惠顧客價向公司訂購產品,但單筆訂單最低訂購金額至少要達到新台幣1750元(優惠顧客價)。新直銷商(D)在任何連續兩個月內累計訂貨達兩個箱積分,即可取得晉升「助理主管(AS)」階級的資格。新直銷商(D)在未晉升助理主管(AS)前,無推薦資格。
- (獎金發放辦法)-[業績獎金]-(助理主管)(主管)(副理)(經理)-第一條
- ※依其個人直接推薦之新直銷商(D)以優惠顧客價承購之訂單總額百分之十五計領推薦零售獎金。
- (獎金發放辦法)-[領導獎金]-(領導獎金發放辦法)
- ※凡合格經理每個月個人訂貨達4箱積分,並符合領導獎金之發放資格後,將可領取領導獎金。…
- (永久的獎勵)-[獎章獎勵]-(合格經理獎章)
- ※凡晉升為經理級直銷商後,經總公司確認為合格經理後,將在直銷商大會中頒發經理金質獎章。
合格經理定義: 直銷商依循營運方針整組業績在連續二個月內達到120箱積分,並於該連續二個月保持活躍資格(4c.c.)且沒有下線於同月晉升經理。如有下線經理於同月晉升,則仍必須在該連續二個月保持活躍資格(4c.c.),並於晉升當月的業績扣除該下線經理業績後,個人小組業績仍達25箱積分,方為合格經理。
※高級經理以上之獎章獎勵確認以第一代「確認合格經理」條數為確認基準。 - (獎金發放辦法)-[寶石級獎金發放辦法]-(領導藍寶石經理寶石級獎金)
- ※凡直銷商已符合確認過領導藍寶石經理資格後:當月同時達九條第一代下線經理於同月份保持活躍(4c.c.)或當月同時達九條合格經理符合領取領導獎金資格。則可領取該月依第一代…………………(此條文以下同原營運方針)
- (獎金發放辦法)-[寶石級獎金發放辦法]-(領導藍鑽寶石經理寶石級獎金)
- ※凡直銷商已符合確認過領導藍鑽寶石經理資格後:當月同時達十七條第一代下線經理於同月份保持活躍(4c.c.)或當月同時達十七條合格經理符合領取領導獎金資格。則可領取該月依第一代…………(此條文以下同原營運方針)
- (獎金發放辦法)-[寶石級獎金發放辦法]-(領導鑽石經理寶石級獎金)
- ※凡直銷商已符合確認過領導鑽石經理資格後:當月同時達二十五條第一代下線經理於同月份保持活躍(4c.c.)或當月同時達二十五條合格經理符合領取領導獎金資格。則可領取該月依第一代…………(此條文以下同原營運方針)
- (永久的獎勵)-[資產獎勵]-(獎勵計算方式)第五條
- ※獎勵箱積分減免優惠辦法:
凡達成資產獎勵後之三十六個月中,符合
*當月同時達五位第一代下線「確認合格經理」於同月份保持活躍(4c.c.)或當月同時達五條合格經理符合領取領導獎金資格。則可當月減免-第一級40 c.c.、第二級50c.c、第三級60c.c.
*當月同時達十位第一代下線「確認合格經理」於同月份保持活躍(4c.c.)或當月同時達十條合格經理符合領取領導獎金資格。則可當月減免-第一級80 c.c.、第二級100c.c.、第三級120c.c.
變更事項實施日期:2008年12月01日
變更事項實施日期:2009年01月01日